员工告知书及《个人数据保护法》文本

根据第6698号《个人数据保护法》(“KVKK”)制定的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员工告知书

作为土耳其GÜLER海关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雇主),我们以数据控制者的身份高度重视您个人数据的安全性。为此,我们谨根据第6698号《个人数据保护法》("法律")向您告知相关事项。

数据负责人:

贵方个人数据将由公司作为数据控制者,根据本告知书所述目的进行记录、存储、分类、更新,并在必要时向第三方传输。 我们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的您的个人数据,将在商业关系范围内或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框架内,基于处理目的且仅限于与该目的相关、有限且适度的方式进行处理。我们将确保个人数据的准确性与最新状态,并按照您告知或已告知的形式进行记录、存储、保存、重新整理, 与依法有权要求获取这些个人数据的机构共享,并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内或国外第三方转移、转让、分类,以及以《个人数据保护法》中列举的其他形式进行处理。

我们处理哪些类型的个人数据?

我们可处理员工向我们提供的个人数据。例如,可能涉及处理的个人数据如下:

身份数据

姓名、姓氏、出生日期、出生国家、出生城市、性别、婚姻状况、国籍、土耳其身份证信息(身份证号、序列号、证件号、父亲姓名、母亲姓名、出生地、省、县、街道、册号、家庭序号、 序号、户号、页码、登记号、签发地、签发原因、签发日期、原姓氏),身份证复印件。

通信数据:

电话号码、详细地址信息、电子邮件地址、公司内部通讯信息(内线电话号码、企业电子邮件地址)

财务数据: 财务及薪资明细、工资单、执行追踪文件及债务信息、银行账户对账单、最低生活保障扣除信息、社会救助信息

特殊类别个人数据: 定罪信息/犯罪记录、残疾状况/定义/比例、宗教信仰、健康数据、血型、健康报告、体检表格、怀孕状况、怀孕报告、健康及产假信息。

教育数据: 学习状况、证书和文凭信息、外语能力、教育背景和技能、简历、所修课程

视觉与听觉数据: 真实个人的照片、录音、摄像记录。

员工绩效与职业发展数据: 教育背景与技能、接受培训的具体日期、电子邮箱、绩效评估报告、入职测试、吸烟情况、活动信息。

家庭及亲属信息: 结婚证;配偶及子女的姓名、姓氏、土耳其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电话号码;亲属的姓名、姓氏及电话号码

工作数据: 档案号、职位名称、部门及单位、职称、最后入职日期、入职/离职日期、保险参保/退休状态、分配号、社会保障号、 税务局编号、弹性工作制状态、差旅状态、养老金基金、养老金基金入职日期、养老金基金档案号、自雇保险入职日期、自雇保险档案号、会计代码、工作日数、月总工时信息、资历补偿基准日期、资历补偿附加天数。

休假数据: 休假资历基准日期、休假资历附加天数、休假类别、离岗/返岗日期、天数、休假原因、休假期间所在地址/电话

其他: 兵役延期证明、车辆牌照、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里程信息、车辆定位信息、驾驶证复印件、交通罚款查询结果、鞋码、服装尺码、身高、体重、乘坐的公交线路、上车站点数据、员工网络访问日志、出入记录、出入监控录像、员工日常活动数据

我们通过哪些方式收集您的个人数据?  

作为雇主,我们通过记录您为建立人事档案而向我们提供的数据来履行我们的法律义务,执行我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并基于法律规定的理由以及公司的合法利益,亲自向您索取、在您申请工作时事先要求或您选择与我们分享的数据。

我们通过接收的法律文件和法律文书来履行我们的法律义务。

我们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目的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作为数据控制者,我们将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第5条和第6条的规定,在以下框架内记录、存储、分类、更新和处理您的个人数据,以实现下文所述的目的。

在以下所述框架内,为实现下文所述目的,本公司作为数据控制者将在必要时收集、记录和处理您的特殊类别个人数据。

    •  信息安全流程的执行、员工福利与权益流程的执行、审计/合规活动的执行、培训活动的执行、访问权限的执行、财务与会计事务的执行、商业合作关系及战略的正确规划、执行与管理、自身及业务合作伙伴的法律、商业和物理安全保障、 确保企业正常运转,规划并执行管理和沟通活动,与提交请求和投诉的个人数据主体进行沟通并管理请求和投诉,活动管理,规划并执行员工满意度和/或忠诚度流程,跟踪财务和/或会计事务,跟踪法律事务,  履行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和/或法规义务,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和/或资源的安全,规划和执行公司审计活动,规划和执行公司外部培训活动, 为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公司程序和/或相关法规而进行的必要运营活动的规划与执行,招聘申请的跟踪,为改进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以及规划和管理公司内部运作而进行的统计分析。

我们基于何种法律依据收集您的个人数据?

除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外,您的个人数据将根据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进行处理;

    • 根据法律第5/2(c)条规定,只要与合同的订立或履行直接相关,且因处理合同各方个人数据的必要性,以及/或

    • 根据《法律》第5条第2款(c)项的规定,为履行作为数据控制者的法律义务所必需,以及/或

    • 根据法律第5条第2款(d)项的规定,由于数据处理对于权利的设立、行使或保护是必要的,以及/或者

    • 根据法律第5/2(f)条规定,作为数据控制者,我们出于合法利益的必要性收集、处理数据,并在国内向第三方传输数据。由于上述数据处理和传输活动均基于前述法律依据进行,因此无需您明确同意。

非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向境外传输,依据《法律》第9条第1款规定,需基于您的明确同意方可进行。

您的特殊类别个人数据将根据本告知书所述目的,依据《法律》第6/2条规定基于您的明确同意进行收集和处理,并根据第8条和第9条规定基于您的同意进行传输。

我们向国内哪些对象传输您的个人数据,以及传输的目的为何?

上述个人数据;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可能与合作咨询公司共享,以便在各类业务活动中获取咨询服务;您的健康数据,我们可能与公司医生共享,以便进行治疗和健康检查。 为使公司审计员能够开展审计工作,我们可向其传输薪资信息。为履行法律义务,特别是为行使辩护权,我们可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根据法院判决或证据请求等法律要求,在履行相关义务的框架内与相关机构及公司共享数据。

为管理公司事务、执行业务、实施公司政策,特别是为确保与我们存在业务往来的公司之间的内部运作顺畅,我们可能向相关公司传输您的个人数据。

a-作为与我们建立合作关系和业务伙伴关系的自然人及法人实体,为确保实现业务伙伴关系建立的目的,我们仅在必要范围内向业务伙伴提供服务。

b-为确保供应商向我们提供通过外部渠道采购且对履行业务活动必不可少的产品与服务,我们将在有限范围内:

c-向提供咨询/支持服务的人员,为确保这些工作和服务的妥善履行,在有限范围内,

d-致我们的股东:在公司流程框架内开展的活动,其目的仅限于:

为确保对我们业务的战略规划、最高管理层的监督及控制,特此授权电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限定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

f-在法律上具有管辖权的公共机构和组织,仅限于相关公共机构和组织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所要求的用途。

g-在法律上具有权限的私法主体,在我们向其提供信息和文件时,只要其请求的目的在该私法主体的法定权限范围内,我们即可进行数据传输。

您向本公司提交的个人数据将与我们合作的第三方服务/支持/咨询机构共享,包括在国内注册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律师、财务顾问、审计师等,以确保您的安全及本公司履行法律义务, 支付雇员和雇主保险费、办理人事手续、执行薪资核算及更新相关数据,以及为满足《劳动法》、《职业健康与安全法》、《社会保障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别是: 劳动法、工人健康与安全法、社会保险与综合健康保险法、土耳其商法、第6698号个人数据保护法、身份申报法及其他法规允许和要求的范围内,向相关机构或组织提供数据; 个人数据保护机构、财政部、海关与贸易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土耳其就业机构(İş-Kur)、信息技术与通信机构等公共法人实体共享。

我们将您的个人数据传输给哪些境外方以及用于何种目的?

您的个人数据在上述目的范围内必要时,根据法律第9/1条规定,在您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可与境外第三方共享,用于境外旅行、营销活动、展会组织及培训中的沟通联络、旅行安排以及外贸领域的联络管理。 在遵循相同原则的前提下,为获取海外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域名、托管、IT、存储、数据安全软件、业务开发、数据分析、安全等服务,当存在合法目的和必要需求时,我们可能需要将您的个人数据与境外第三方共享。

若您的个人数据将被转移至境外, 我们将严格审查接收国是否具备充分的保护措施。即使接收国本身未提供充分保护,我们仍将核实接收机构能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您的个人数据获得同等保护水平。若存在保护不足的疑虑,您的个人数据将不会被转移至境外。

我们保存您的个人数据多长时间?

您的个人数据将在雇佣合同存续期间根据上述目的进行存储。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存储的个人数据,将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在雇佣合同终止后继续存储10(十)年。若与应聘人员未签订雇佣合同,其个人数据将为评估类似职位而存储1(一)年。 期限届满后,您的个人数据将由本公司或应您的要求,依据《个人数据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予以删除、销毁和/或匿名化处理。除法律规定必须处理的数据外,您可随时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授权。

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您有哪些权利?

作为个人数据主体,根据第6698号法律第11条规定: 您有权了解个人数据的处理情况、处理目的及其是否符合处理目的,知悉个人数据被转移的第三方,要求更正不完整信息,在处理原因消失时要求删除或销毁个人数据,提出异议,要求赔偿损失等权利。   若您通过以下规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相关请求,本公司将根据请求性质,依据该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在最短时间内(最迟三十日内)予以处理。 为行使上述权利,您可将身份证明所需信息及关于您所主张权利的说明(需明确标注与《个人数据保护法》相关的请求)通过安全电子签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我确认已阅读并理解说明文本中所述事项。

雇主或其代理人员工

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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